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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顺德一中体育场地和器材管理条例 | ||||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10-25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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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德一中体育场地和器材管理条例 为了维护和保证我校的运动场地和设施的正常使用,为同学们的安全着想,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运动环境,特制订如下条例: 1、田径场跑道,为延长其使用期限,不得进行与之无关的项目,不得使用长钉鞋;足球场,为了保护草的正常生长,除了在上课期间(早上八点到十一点半,下午二点十五分到五点)和课外活动时间(下午五点到六点),依据小旗颜色进行使用外(红旗不得进入,绿旗可以进入),其他时间没有批准不得进入。 2、各个运动场地必须进行与之相关的体育项目,如无批准不得进行其他项目,如在篮球场不得踢足球。 3、课外活动时间,各个场地应优先保证各个运动队的训练需要,体育馆的场地在课外活动时间应优先保证教职工的运动需要。 4、上课期间,体育器材的借出和归还必须由教师本人,或指定的一至二名学生负责,其他同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,以免造成器材的乱拿乱放,甚至丢失。 5、课外活动时间一般不允许学生借器材,但由于训练或比赛需要,可由学生写出申请,由科任体育老师或班主任签名,经科组长或管理老师同意方可借出,写好借出记录,在借出期间,学生应爱护器材,不得故意损坏器材,并按时归还。 6、雨天在体育馆上课时,为了保护好地板和防止有水打滑,保障学生安全,每位同学应保管好自己所带的雨具,绝对不允许把雨具带进馆内。 以上条例,如有违反,没收器材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进行处理。 体艺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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